文/林牧晨
太多的事情是政府“管”出来的。例如古今中外独一无二的“计划生育”、以及对宗教信仰活动的干涉,造成了数不胜数的人间悲剧。
政府该负责解决的问题却不管。例如上访申冤者求助无门,甚至连上访都成了要被打击的罪行。还有环境污染等问题,已严重威胁到民众的生存。
政府成为黑社会的后台。例如无数由商家打手实行非法拆房圈地的恶性案件都是有官方背景的,甚至得到武装部队的支持。
政法部门成为牟利机器。例如故设关卡重叠收费外加索取贿赂,包括治安、司法、教育、医疗等部门风行的雁过拔毛。
政府不受法律制约,也不受社会监督;所有法律都是对下不对上,权势可以压倒法规。民众和媒体无权了解情况,记者、律师的正常工作常被阻挠。
有关政府部门的一切信息、甚至最普通的社会信息都会莫名其妙地被列入“国家机密”,对传递信息者动辄便以“泄密”罪严厉惩罚。
政法各部门机构的设立和人事安排都由负责人的权势决定,既不通过纳税人的同意也不受制于什么人大会议表决和国家财政预算,工资缺额与附加收入都强行“取之于民、用之于官”。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但没有具体保障,而且如同故设的陷阱,无数公民只因行使法定权利而被定罪判刑。
在政府被一个政党完全控制的同时,还要另设一套甚至不止一套党的班子以凌驾其上,不但使“食禄者”倍增,而且实际上取代了政府。但这种实际上颠覆政府的体制却成为统治集团坚持的第一原则,凡反对者都难逃被冠以“颠覆国家罪”而遭惩罚的厄运。
中共可以信口雌黄地污蔑中国人民“不够水平”,并以此理由禁止民主选举。而在人均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却可以进行村民选举。不过,村民选举只是一种形式,选举是被党的机构严格控制的,选出来的村民代表也必须服从党机构的所有控制。如果出现某些“有水平”的当选人为村民利益而拒受党命的情况,有关权力部门便会视其为敌必行惩罚。
类似的“中国特色”何止千万;这些“特色”可归结为三大条:
官僚特权阶级造成的官民对立是中国大陆社会的基本矛盾。
权大于法、重权轻法、有特权便无法治,是社会乱象不止的主要原因。
主权在党官,政权非民授,政府的非法实质,是国家危机所在。
这三个“中国特色”已有五十多年厉史,但在许多年前还不太明显,还有政教一体的意识形态支撑。然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破产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崩溃,随着中共掠夺“全民所有制”所积累的公众财产和瓦解基本社会福利体系而造成的阶级对立,中共已成为彻底的利益分赃集团,中共党国政权已成为没有法理依据的伪政府,坚持专制特权与恐怖统治的中共已成为全民公敌;它的罪恶形象经“六四”血腥屠杀已经定型。
好几个中共首脑都说过“如果翻船,我们都得掉脑袋”之类的话,这说明中共明白自己是贼船上的罪犯,有今天没有明天;所以,穷奢极侈醉生梦死的贪污腐化已如洪水泛滥,卷款外逃之门也越开越大。透过舞台上浮夸恶俗的狂歌乱舞,人们不难看出:表面金碧辉煌的中共王朝,里面已经烂透了。
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中共专制政体如腐尸般散发着恶臭,污染着中华大地,毒害着民族的躯体和精神。十几亿中华儿女的忍受力不会是无限的,在新一年到来之际,我们该考虑一下如何清理我们的生活环境了:既扫庭院,也扫天下,让家象个家,国象个国!
在过去的两年中,针对官家闹得鸡飞狗跳的卖厂下岗圈地拆房,民众的维权斗争迅猛发展,争回了相当可观的权益。但也有许许多多老实巴交的百姓被欺负到家破人亡,忍气吞声度日如年。经验告诉我们,各地区各民族老百姓必须互相照顾团结合作,联合起来才有力量,组织起来才有效果,进退有方才会获胜。广大民众与中共官僚特权集团的斗争在实质上是对敌斗争,必须重视保护自己,要对专制暴力有清醒的估计。“六四”的教训之一便是:莫幻想中共会心慈手软。
到什么时候中共才会放下屠刀?只有到了民众组织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千夫怒指、万民揭杆的民权运动必将迫使中共政权从下而上地倒戈,变听从于党为服从于民,变党主政体为民主政体。
变专制为民主,才有百姓的前途。民主变革的主导者和主体,只能是老百姓自己。通过亿万人投入的民主运动建立公民社会,在其基础上实现民主宪法政,是一条最直接、最合理、最和平的道路。
在海外活动的民运人士,面临国内的满城风雨,应该无条件地迅速联合起来,统一步伐,把工作落实到国内,竭尽全力支持同胞的伟大斗争。
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更大的进展和成功!
原载博讯